房产抵押个人综合消费贷款
(已领有广州市或市属四县级市房产证)
¤ 贷款最高成数贷款的最高成数根据押房产类型的不同而异: 1、商品房评估价的七成 2、房改房(需取得《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》,并经原产权单位和市房改办盖章同意抵押)评估价的六成 3、首层商铺评估价的五成 4、二层以上商铺及写字楼评估价的四成 5、自建房(已交国有土地出让金)评估价的四成
¤ 贷款的期限、利率 1. 贷款期限:最长5年; 2. 还款方式:一年期内可一次性还本、按月付息;一年期以上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法或递减法; 3. 贷款利率: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执行, 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还款的实行基准利率,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一定; ¤ 申请贷款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. 申请人及抵押人(夫妻双方)及共有人的身份证、 户口本, 未婚证或结婚证; 2. 收入证明(工资单和工资存折, 或其它资产证明), 营业执照、 完税证明等; 3.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; 4. 居住地的水费或电费单。
按揭中心:
初评查册费:390元 委托公证费:600元 合同公证费:400元 评估费:评估价×0.005—300 (不低于1000元) 房管局杂费:400元 按揭手续费:贷款额×0.012(不低于:2000元) 档案费:300元 实地调查费:300元 担保费:贷款额×0.025
代存入银行:
保险费:贷款额×1.2×0.001×年限×折扣 代存入银行印花税:贷款额×0.00005
保险税的折扣为: 1-5年 9折 6-10年 8折 11-15年 7折 16-20年 6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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