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手房按揭贷款
房产抵押个人综合消费贷款
企业经营贷款
个人投资经营性贷款
个人短期应急贷款
垫资代还银行欠款
 

房产抵押个人综合消费贷款

  
(已领有广州市或市属四县级市房产证)

¤ 贷款最高成数贷款的最高成数根据押房产类型的不同而异:
1、商品房评估价的七成
2、房改房(需取得《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》,并经原产权单位和市房改办盖章同意抵押)评估价的六成
3、首层商铺评估价的五成
4、二层以上商铺及写字楼评估价的四成
5、自建房(已交国有土地出让金)评估价的四成

¤ 贷款的期限、利率
1. 贷款期限:最长5年;
2. 还款方式:一年期内可一次性还本、按月付息;一年期以上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法或递减法;
3. 贷款利率: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执行, 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还款的实行基准利率,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一定;

¤ 申请贷款需提供的有关资料
1. 申请人及抵押人(夫妻双方)及共有人的身份证、 户口本, 未婚证或结婚证;
2. 收入证明(工资单和工资存折, 或其它资产证明), 营业执照、 完税证明等;
3.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;
4. 居住地的水费或电费单。

消费性贷款收费表

按揭中心:

初评查册费:390元
委托公证费:600元
合同公证费:400元
评估费:评估价×0.005—300 (不低于1000元)
房管局杂费:400元
按揭手续费:贷款额×0.012(不低于:2000元)
档案费:300元
实地调查费:300元
担保费:贷款额×0.025

代存入银行:

保险费:贷款额×1.2×0.001×年限×折扣
代存入银行印花税:贷款额×0.00005

保险税的折扣为:
1-5年 9折
6-10年 8折
11-15年 7折
16-20年 6折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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